郑州龙湖一中学校领导陪餐制度
作者:总务处 责编:总务处 发布时间:2019-03-18
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,确保学生就餐安全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领导、陪餐制度。
1、学校实行陪餐制,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执行轮流配餐。每天按时到食堂就餐地点陪餐。
2、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,及时反馈学生意见,收集对食堂工作、生活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。
3、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,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,改善学生生活。
4、陪餐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,及时查看当天日志。
5、陪餐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领导,以便调整。
6陪餐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、物品索证索票、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。
7、每次就餐前,陪餐领导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,首先检查食品卫生,然后检查饭菜质量,检查时采取一看,二闻,三尝的工作流程,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,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,同时做好记录,若有不良反应,迅速上报学校,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,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。
8、陪餐人员检查、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,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,并签好姓名和时间。若有不适情况反应,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,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,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。
9、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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