豆蟹话剧社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:豆蟹
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:文艺话剧表演类社团。
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:为龙湖一中表演,编导等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,促进学生表演方面兴趣爱好的形成与发展。
第四条 本社团是龙湖一中学生社团,接受龙湖一中团委的领导与监督管理。
第二章 活动说明
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及形式
(一)定期开展龙湖一中校内的原创话剧表演比赛;
(二)希望能够申请到专门用以排演的教室和设备;
(三)承办龙湖一中内各项话剧表演类比赛及活动;
(四)进行宣传和展示。
第三章 会员
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 本校学生
(二) 认同本社团章程;
(三) 爱好话剧,有表演及编导兴趣。
(四) 对于一些经典话剧知识有一定的了解。
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 提出入会申请;
(二) 由社团登录会员名单。
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 本社团的管理人员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;
(三)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 入会经社团相关人员同意,退会需交申请书。
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;
(二)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;
(三) 参与社团每次活动;
(四) 主动向本社提供各种信息、意见和建议,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执行情况的义务;
(五)推广社团;
(六)其他。
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社社团管理会议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,同时执行第十一条规定。
第十一条 会员退出社团时,需要交付申请书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管理机构为社团管理会议。
第十三条 社团管理会议每届一年。
第十四条 社团管理会议成员由普通社员报名组成。
第十五条 社团主要负责人由社团管理会议选举产生。
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:
(一) 执行社团管理会议的决议;
(二) 筹备召开会员会议;
(三) 向社团成员报告工作状况;
(四)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;
(五)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(六)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;
(七)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八)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社长、副社长、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 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(二)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;
(三) 热爱话剧事业;
(四) 品学兼优。
第十八条 本社团机构名称及职能:
(一)编导处,职能:
1. 编写剧本,分镜头剧本
2. 对表演安排(如走位,灯光等)统筹工作
(二)宣传部,职能:
1.负责社团的形象设计和宣传。
2.为社团及其他各部组织活动做宣传。
3.负责社团内部的通知、联络工作。
(三) 组织部,职能:
1.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、策划。
2.负责社团内部的通知、联络工作。
(四)表演部,职能:
1. 负责演绎人物,剧情表演
(五)服装部,职能:
1. 在必要时期(如比赛期间)负责服装租赁
2. 必要期间为演员提供妆容
第十九条 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 召集和主持社团管理会议;
(二) 检查会员大会、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;
(三)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第二十条 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:
(一)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 协调各机构部门开展工作;
(三) 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