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龙湖一中校歌(歌词)征集启事
作者:张小杰 责编:张小杰 发布时间:2019-06-12
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体现学校特色、凝聚人心,振奋精神的载体。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,进一步加强校园美育建设,提升校园文化内涵,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开展“校歌”征集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 征集对象
郑州龙湖一中全体在校师生、往届毕业生。
二、 作品要求
1. 征集内容为郑州龙湖一中校歌歌词,曲谱不在征集之列。
2. 作品要求主题突出,特色鲜明,立意高远,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,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3. 语言简洁凝练,朴实自然,简明易记,朗朗上口。能够反映学校人文环境、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。能体现学校的精神内涵,并富有时代特色。
三、 投稿要求
1. 投稿人将所作歌词用A4纸打印,并附详细创作说明。
2. 来稿请注明“校歌投稿”字样,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(纸质稿请交至政体处,电子稿请发至zzlhyzztc@126.com)
截稿日期:2019年9月1日。
四、 评选办法
1. 学校组成“校歌”评选组,按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。
2. 应征作品由政体处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,确定入围作品。
3. 入围作品在校园网上公布,供师生评议,广泛征求意见。
五、 奖励办法
所有入围作品,均对歌词作者进行奖励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六、 注意事项
1.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,不得抄袭。
2.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及民族歧视、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。
3. 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,涉及抄袭、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。
4. 凡入围的作品,其著作权、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。
5.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政体处所有。
欢迎广大师生、往届毕业生展示才华,踊跃投稿!
郑州龙湖一中
2019年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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